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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301155)
动资金,增加短期银行融资所致致致租赁负债1,640,561.540.02%267,033.510.00%0.02%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相关内容。
其他396,266,500.00203,038,490.5924,000,000.000.00623,304,990.59自有其他10,570,303.760.00441,023,437.71393,736,188.0357,857,553.44自有
合计----329,674.97310,530.252,821.66289,5用(不含税)191,447,207.2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05,302,472.7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1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666.69万元,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289,549.4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3,568.75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2021年11月24日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原因)“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一期)”未达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一方面,海上风电市场需求阶段性不足,产品价格下降;另一方面,产能利用率较低,单位成本较高,故当期销售毛利率较低,未达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22年1月4日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16,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62,7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内。该议案于2022年1月4日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2023年1月4日延长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同时将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7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项目出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8,382.58万元对海恒如东参股的6家海上风力发电、运营项目公司进行相应应缴出资。该议案于2022年6月9日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建的新项目为“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一期)”,项目投资总额69,000.00万元,其中使用结余募集资金664.56万元(不含利息收入),超募资金60,359.4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共计61,024.00万元,低于实际投资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该议案于2023年1月16日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本次结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9,930.14万元(含利息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结项时间较久、待付款项金额较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先将该项目待付款项3,592.8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尚余利息收入合计1,318.12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本次“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一期)”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4,841.13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该议案于2025年1月15日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126,666,886.79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元。截至年 月 日,本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适用2022年12月30日,公司“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350.44万元,其中募投置换金额12,666.69万元,募投专户已使用金额及待付预估金额合计49,683.75万元。该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实施了结项,结余金额为664.56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节约了建设支出。2024年12月30日,公司“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一期)”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829.27万元,其中募投专户已使用金额及待付预估金额合计42,829.27万元。该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实施了结项,结余金额为19,930.14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节约了建设支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未付的募投项目投资款项。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16,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内。该议案于2022年1月4日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2023年1月4日延长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同时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00元。
2“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62,350.44万元包含待付款项永久补流后按照相关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部分。
4“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一期)”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42,829.28万元包含:募投专户已使用金额39,297.27万元及剩余待付预估金额3,532.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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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修订了《市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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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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