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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提振精气神 奋勇争先展新貌”行动,我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认线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推荐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建永春漳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各设区市、县(市、区)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工作。我县依法设立并取得持牌资格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可申报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
2024年我县永春农信社、永春漳农商村镇银行共获得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22.24万元,该政策有效地引导和鼓励我县农村金融机构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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